基本情况
龙口市司法局现有7个科室,1个公证处,7个律师事务所,1个"148"指挥中心,1个法律服务援助中心,20处司法所,21个法律服务所,主办中专学校一所--龙口市司法保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共有工作人员214名,其中法律服务工作人员125名。
职责范围
1、管理和指导全市的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的工作。
2、管理全市的律师工作。
3、管理全市的公证工作。
4、管理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及法律服务工作,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法律院校招生、考试等服务工作。
6、协助有关团体、部门做好法学教育工作,归口做好各级法学会联络工作。
龙口市司法局91年建成了五层1400平方米的办公楼,交通、通讯、现代化办公设备齐全,基本实现了办公场所正规化,内部设施标准化,办公手段现代化。
近几年来,龙口市司法局靠一个好的班子,一支过硬的队伍,一种改革创新的精神,一套科学的管理方法,一股争先创优的劲头,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1995年分别被龙口市、烟台市两级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先进司法局;1996年被省司法厅、人事厅授予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先进司法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被烟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授予"二五"普法先进集体,被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1997年被龙口市委、市政府授予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被烟台市委、市政府授予"二五"依法治市先进单位;1998年被龙口市委、市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1999年被龙口市委、市政府授予龙口市党政群机关先进集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被司法厅授予司法重建二十周年先进集体并记"148"
法律服务专线建设集体二等功,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
科室设置
办公室:联系电话:8517315
职责范围:
1、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题的搜集、汇总、呈批、会议通知、记录、起草会议纪要以及会议决议落实情况的检查、情况反馈等工作。
2、负责起草各种文件、调研材料、领导讲话等材料,并负责新闻稿件、信息、简报的投稿编发工作,及各种材料的打字、复印及机要的管理工作。
3、负责各种文电的收发,提出拟办意见、传阅和催查办工作。
4、负责各种文书档案、图书、报刊、资料的管理工作。
5、负责掌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住房、车辆、装备建设等情况,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负责车辆的调度、使用和维修工作。
6、负责来往客人的接待服务工作。
政工科:联系电话:8501148。
职责范围:
1、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编制的分配、使用及新设机构的审查、呈报;管理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机构编制。
2、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晋升工作。
3、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本机关的政治教育、培训及文体活动。
4、负责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制定、考评。
5、负责离退休职工的呈批、管理及公伤、死亡及善后处理工作。
6、负责人事工作统计、档案及有关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宣传科:联系电话:8501011
职责范围:
1、负责拟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及考核验收。
2、负责全民普法、依法治市的日常工作。
3、负责对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普法档案。
4、负责起草全市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有关报告、讲话和典型经验等材料。
法学教育科:联系电话:8501011
职责范围:
1、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学大中专教育,政法系统法学函授教育、中华律函的教学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专业证书》教育。
3、负责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省法律学校的招生、实习等工作。
基层科:联系电话:8501148
职责范围:
1、负责拟定全市基层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
2、提出指导加强镇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处理基层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
4、协助政工科对镇司法所所长的任免进行考察,对镇法律服务所政副职进行考察,并提出使用建议。
5、协助财务审计科搞好镇法律服务所的财务管理和管理费的收缴工作。
6、协助有关科室对镇法律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
公证律师科:联系电话:8517315
职责范围:
1、负责考察掌握全市公证员和律师情况,为律师年度注册和公证员、律师职称评定表扬奖惩及人员流动提出建议。
2、负责公证员律师资格的统考、审查、呈报以及律师工作执照的发放工作。
3、负责处理公证、律师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
4、协助财务审计科做好公证、律师管理费的收缴工作。
5、会同政工科做好全市公证、律师专业职务评聘和新设律师工作机构的审查、呈报工作。
财物审计科:联系电话:8517315
职责范围:
1、负责编制局机关行政和业务经费的预决算计划。
2、负责公证处、律师所和镇区法律服务所的财务审计和管理。
3、负责处、所(包括镇区法律服务所)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的收缴工作。
"148"指挥中心:联系电话:8501148
职责范围:
1、解答法律咨询,普及法律常识。
2、实施配合联动,搞好上门服务。
3、沟通外部信息,做好专线分流。
4、加强区域合作,搞好联防联调。
5、反应快速敏捷,防止纠纷激化。
6、遵循援助规定,提供无偿服务。
7、掌握社情民意,当好党政参谋。
8、接受社会监督,强化队伍建设。
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电话:8517315
职责范围:
1、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实施本辖区法律援助工作。
2、管理并指派凡在本辖区登记注册、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仲裁委员会、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
3、负责管理和监督其他社会团体、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活动。
龙口市司法保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联系电话:8851224
龙口市司法保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是一所经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教委批准的烟台地区唯一的以保安、特警、法律为主体的专业学校,国家承认文凭。学校教学设施配套完善,内设教学楼、微机室、图书室、阅览室、练功房、浴室、餐厅、医疗室、商店等一应俱全。师资精良,文化课老师具有高级职称和大学本科学历占90%以上(法律老师有律师证书),并且配备特警素质的军人教官、有社会威望的名师教练。毕业生在人才市场供不应求。该校已与北京、济南、青岛等大中城市及本地公、检、法、司等单位建立了长期用人供需关系。今年,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开设法律大专班,颁发国家承认的大专文凭,并包分配。该校办学成绩显著,99年被烟台市司法局授予"集体三等功"。
公证处服务范围:联系电话:8517035
1、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继承权、财产赠与、分割。
2、证明收养关系、亲属关系。
3、证明身份、学历、经历、出生、婚姻状况、生存、死亡。
4、证明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文件的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5、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6、保全证据;保管遗嘱或其它文件。
7、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
8、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它公证事务。
办事程序
公证处办事程序
1、申请。公民和法人申请公证,须向公证处提出,填写申请书,并提交有关材料。
2、受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通知当事人。
3、审查。公证事项受理后,由公证人员制作谈话笔录,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并进行调查取证。
4、出证。公证书经主任或副主任签字之日生效。
律师事务所服务范围
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律师事务所办事程序
1、接受当事人向律师事务所提出的法律服务的要求。
2、符合收案条件的,由律师事务所主任批准收案并批派承办律师。
3、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
4、律师事务所按照国家的收费标准或双方协议,向当事人统一收取费用。
5、按照服务标准和委托代理合同,由律师尽职尽责地承办委托的法律事务。
律师事务所山东精诚人律师事务所(龙口市黄城南大街31号)电话:8515348
山东渤海平正律师事务所(龙口市黄城中心街37号)电话:8519543
山东崇真律师事务所(龙口市黄城西大街47号)电话:8516584
山东华龙清威律师事务所(龙口市黄城中心街37号)电话:8515214
山东平直律师事务所(龙口市黄城博士小区)电话:8516004
山东莱芝顺发律师事务所(龙口市黄城南环路)电话:8517014
山东翔宇韶宽律师事务所(龙口市黄城南环路)电话:8536148
联系方式
局 长:曲长虹联系电话:(0535)8518992
办公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黄城中心街37号
邮 编:265701
联系电话:(0535)8517315
Email:sfj@longk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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