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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委党校2004年学历班次招生工作的通知

龙口市委党校2004年学历班招生简章
龙口市民政局
基本情况
龙口市民政局是龙口市人民政府社会行政专项管理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优抚安置科、社会福利科、社区建设和社会事务科、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现有行政编制21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4人,纪检组长1人,主要负责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民间组织登记管理;行政区划、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收养登记等专项行政工作;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拥军优属,双拥共建,优待抚恤,退伍军人,军休干部安置工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工作;社会福利企业、老年福利机构建设;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及老龄工作。

多年来龙口市民政局坚持勇于进取,团结拼搏,争创一流,各项民政工作成绩显著,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双拥模范城"、"拥军优属先进单位",民政部授予"全国爱心献功臣先进单位",山东省政府、省人事厅、民政厅授予"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市"、"全省老龄工作先进集体"、"救灾捐助先进集体"、"全省婚姻管理先进单位"、"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先进单位"、"全省村(居)委会建设先进市"、"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称号,受到烟台市委市政府的多次表彰,我市民政工作走在烟台市的前茅,全省的前列。


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市性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负责全市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军属、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及参战民兵、民工的抚恤、优待、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残抚恤,承办革命烈士褒扬工作。
5、负责全市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职工退休退职的接收安置工作。
6、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核查报告灾情情况,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管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助活动。
7、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救助活动,指导全市社会救济工作。
8、负责老龄工作,制定全市老年人事业发展规划,检查指导全市老年公寓、敬老院和五保供养工作,承办市老龄委办公室日常工作,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9、研究制定全市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管理办法,负责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承办全市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批、报批和年检工作,负责国内外捐赠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10、研究加强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委员会建设。
11、制定全市社区建设规划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推动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工作。
12、主管行政区划工作,承办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报批和市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向市政府提出仲裁,负责边界勘定工作。
13、主管全市婚姻管理,承办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市婚姻登记管理处的建设,监督全市婚姻服务机构婚姻服务机构,查处违法婚姻。
14、主管全市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指导市殡仪馆和古园管理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经营性公墓的审核报批和管理。
15、承办全市儿童收养工作,依法办理收养手续,并颁发收养证件。
16、管理国家、省和烟台市核拨的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全市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科室设置
办公室 联系电话:8517179
职责范围:
1、组织协调局机关办公和行政事务工作;
2、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会议组织和接待服务等工作;
3、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和镇(区、街)民政工作的年终综合评定、先进表彰奖励工作;
4、承办市委委托局党组管理的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
5、办理行政、党内奖惩事项及民政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和管理;
6、负责普法和民政法制建设工作;
7、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财务科 联系电话:8507840
职责范围:
1、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民政事业费的预、决算和日常财务管理;
2、负责民政事业统计的编报,监督基层单位民政事业费使用情况;
3、承办局机关干部职工和民政管理的退休、退职人员的工资及医疗保险等工作;
4、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及日常办公用品供应;
5、承办对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和镇(区、街)民政事业费的检查、监督及有关统计工作。
优抚安置科(挂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退伍军人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的牌子) 联系电话:8510243
职责范围:
1、承办双拥工作和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残、抚恤工作,监督各项优抚政策法规的落实;
2、审核报批革命烈士、伤残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同、人民警察的伤残等级;
3、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指导革命烈士纪念物的管理、维护,做好烈士事迹的编撰宣传工作;
4、负责全市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
5、指导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管理服务工作。
社会福利科 联系电话:8517793
职责范围:
1、负责社会福利工作,研究制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承办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指导全市老年公寓、敬老院的服务管理;
2、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核查并报告灾情,做好救灾款物的筹集、发放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3、承办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60年代精减退职工的生活救灾和社会困难户的临时救济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帮扶活动,指导村五保供养工作;
4、负责移民、收容遣送、弃婴等项工作。
社区建设和社会事务科 联系电话:8518609
职责范围:
1、研究提出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建设和选举工作;
2、拟定社区建设意见和社区服务管理办法,指导建立社区工作机构和社区服务管理,推动社区建设;
3、主管婚姻和殡葬管理工作,查处违法婚姻,清理丧葬用品市场;
4、承办镇(街道)及村(居)委会组织的建立、撤销,镇(街道办事处)名称、区域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
5、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勘界和调查、处理边界纠纷;
6、承办全市街、路、巷、生活小区等自然性实体的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的规划、设立和管理工作。
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8524347
职责范围:
1、拟定全市社团市属单位所属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规章,并监督实施;
2、承办全市性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3、指导和监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和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承办收养登记,依法办理收养手续,颁发收养证件。
5、研究制定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老龄工作中的问题,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直属单位
龙口市婚姻登记管理处 电话:8519103
龙口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电话:8527098
龙口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 电话:8812959
龙口市福利企业总公司 电话:8525834
龙口市殡葬管理所 电话:8526914
龙口市陵园管理所 电话:8502841
龙口市古园管理处 电话:8503319
龙口市募委会办公室 电话:8543037

联系方式
局 长:丁忠亮 电话:(0535)8524298
办公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黄城西环路北首
邮 编:265701
电 话:(0535)8517179
Email:mzj@longk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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