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环境保护局位于黄城西环路中段,下设局办公室、管理科、法制宣教科、计财科、环境监理站、环境监测站、龙口市外向型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工作站、黄城环境监理所、诸由环境监理所、北马环境监理所、石良环境监理所以及环境保护技术研究所等十二个单位,全局共有在岗职工87人,其中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79人;59名技术工作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2名,中级职称10名,初级职称47名。
龙口市环保局作为市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担负着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并对职责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和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是对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机动车船排气污染防治以及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防治、污
染防治设施运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放射防护、放射性废物、进口废物等实施监督管理;协调、指导各污染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具体组织市政府的环境保护考核工作;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调查和评价,并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对辖区范围内的排污单位和重点污染治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对企事业单位的污染治理提出限期治理意见,并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事业单位,依法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处以罚款;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并对环境违法者予以处罚等。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对环境保护事业重视程度的日益提高,龙口市委、市政府对环保工作不断加大投入,龙口市环保局在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办公设施改造、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先后被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授予“计量认证合格单位”、“全省排污收费先进集体”、“省级绿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并多次受到烟台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局长:栾德军 地址:黄城西环路中段
电话:0535—8517351 局长办:0535—8516060
E_mail:hjbhj@longk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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