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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时期,城市建设中的拆迁问题成为上下关注的焦点,粗暴拆迁导致的上访和恶性事件时有发生,根源在于一些城市拆迁中,拆迁方不依法办事,严重侵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当地政府则以城市发展为由助长拆迁方的霸道行为。
拆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旧房拆迁的面和量不断加大,涉及的群众也越来越多。在拆迁中,有的地方不提前通知拆迁户做准备,公告一出就开始拆房子;有的拆迁办法、程序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群众对拆迁不知情;有的不按政策规定办事,对拆迁户的安置不及时、补偿不到位;有的则采取断水断电等恶劣手段强迫拆迁户搬迁,拆迁期限未到,就用推土机强行推倒还有人居住的房屋。更有甚者,网罗一些社会闲杂人员,采取骚扰、要挟、恐吓的流氓手段驱赶拆迁户,对所谓的“钉子户”动辄辱骂乃至大打出手。
群众利益无小事,拆迁房屋事更大。衣食住行是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安居才能乐业。群众有一处住房,就有了生活的基本依靠。特别是那些下岗、失业、无业的城市贫民,房屋更是他们赖以生存之处、安身立命之所。因此,进行房屋拆迁绝不能只讲地方需要,不顾群众生活,简单化地一拆了之,造成部分群众流离失所。
城市建设只有以群众利益为中心才能取得群众的支持,只有先保证群众的利益才能谈得上公共利益。地方政府和领导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识拆迁工作,对当前拆迁中出现的问题予以重视。对造成群众利益重大损失、导致严重后果的粗暴拆迁案件,有关部门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采取措施加强对拆迁工作的管理,监督拆迁行为,使拆迁工作规范有序,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同时,要充分考虑拆迁户的实际情况和困难,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把拆迁工作做深做细,切实保护好被拆迁人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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