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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为消费者拟定《房屋租赁合同》

2004年2月23日 烟台网
 
 
 本报讯 针对房屋租赁中存在的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了拟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消费者可以在搜狐网站的相关房屋租赁页面(http://sca.sohu.com)及中消协网站(http://www.cca.org.cn)下载。

  据中消协负责人介绍,房屋租赁领域存在大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并且已经成为消费者投诉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据中消协调查,目前房屋租赁市场上很多合同是由经
营者起草的格式合同,不法经营者利用消费者没有合同意识,采用不平等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一旦受损,因为手中没有凭据或仅有一份经营者提供的格式合同,维权难度很大。作为个体消费者,拟定合同的专业知识和精力又往往有限。对此,中消协结合投诉受理中遇到的问题起草了相关合同。

  中消协负责人表示,推荐合同文本是消费者协会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法律服务,积极防范消费风险的新举措。中消协负责人指出,此次推出的合同文本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消费者、经营者使用该房屋租赁推荐文本属自愿行为,双方应达成合意;消费者可以就自身所关心的问题同经营者协商,做为补充条款写入推荐的合同文本;此外,合同仅仅是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手段之一,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仍须严格审查经营者的资质,考虑经营者信誉等其他因素。记者 梁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