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羽绒服洗后成花脸 消费者投诉获退款

2004年2月23日 烟台网
 
 
  近日, 平邑县消费者张女士洗涤新买的羽绒服后,发现褪色,成了一件花脸羽绒服,找到售货方要求退货,但遭到推诿,后在消协的帮助下,消费者拿回了358元的退款。
  2003年12月4日,平邑县某单位张女士在某商店相中一品牌的淡黄色羽绒服,花358元购买了一件。12月21日,张女士发现羽绒服有点脏,于是用洗衣机进行了洗涤,等到拿出衣服时,张女士傻了眼,羽绒服出现整片整片的变白,成了一个花脸羽绒服,根本不能出门穿戴。张女士越想越生气,第二天就找到店主要求退货,店主随后与厂家进行联系,厂家辩称是洗涤不当造成,却未给一个明确的答复。2004年2月6日,张女士来到平邑县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要求退回货款。
  平邑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于当日下午到该店进行调查取证。店主承认确有此事,但声称自己仅是经销商,无权进行处理,应由生产商进行处理。随后,消协工作人员与生产商进行了电话联系,根据《消法》第八条和十一条向其指出,消费者享有其知悉购买、使用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况且厂家和店主并未说明羽绒服褪色和不能机洗。经过耐心说服教育,生产商最后同意退还货款,并有经销商先行进行了垫付。张女士对此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