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调试期发电按每千瓦时0.1元计算,三峡电站“第一桶金”数额为861.1万元,实现增值税、城建 税分别为146.39万元和7.32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峡电力产品税收政策的规定,其增值税按17%适用税率征收后,对超 过8%的部分即征即退,作为三峡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