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签发业务
上海银行作为保证人,根据保函相关法规和本行规定接受委托人(申请人或债务人)提出的人民币保
函要求,以书面形式对受益人(债权人)作出某种承诺。
一、 保函申请对象指特有本市工商行政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
二、 保函申请条件:
1. 已在我行开立帐户、办理结算业务,并且与本行建立良好银企关系。
2. 申请担保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能提供合法的商务合同。
3. 企业信用等级在3B级(含)以上,具有履约能力。
4. 能提供本行所要求的保证金和反担保,担保金必须以转帐方式支付。保证金与保函金额的差额必须提
供反担保。
三、 保函种类:
1. 付款类保函指买方向卖方(或业主向承包方)出具的付款书面保证,对尚未结清的款项进行担保,
包括分期付款保函,延期付款保函。
2. 履约类保函指签约一方向另一方出具的履约书面保证。包括工程投标保函、工程承包保函、工程维
修保函。
3. 债务类保函指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还本付息或退还预收款的保证,包括借款保函、还款保函、租
赁保函和透支保函。
四、保证金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执行利随本清的结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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