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自2001年1月1日开始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联邦税减征计划.该项计划可以为加拿大人,尤其是那些有孩子的家庭带来很大的益处,并使他们从中受惠.
在2001年度里,家庭成员为4口人,年均收入为4万美元的单职工家庭可以节省大约1,100美元的联邦个人所得税.家庭成员为4口人,年均收入为6万美元的双职工家庭将节省约1,000美元的联邦个人所得税.
家庭个人收入所得税同个人所得税税率有着密切的联系.加拿大政府在今年1月1日普遍下调个人所得税税率,具体细节如下:
1.年均收入达30,000美元的家庭,其个人所得税税率由17%下降到16%.
2.年均收入达61,000千美元的家庭,其个人所得税税率由24%下降到22%.
3.年均收入在61,000-100,000美元之间的家庭, 其个人所得税税率由29%下降到26%.
对于个人收入所得税体制进行调整还可以防止加拿大发生通货膨胀,物价飞涨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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