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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来日留学,须按照所希望升入的学校指示的手续,提交入学申请书及其他资料。有时还要求提交健康诊断书和最终毕业校的毕业证书。如果提交了原件,撤消申请或入学未被批准时,可要求退回。
多数日语学校接受外国学生申请时,收取选考费。此选考费在入国申请未被批准不能入境时,一般也不与退还。没有接受过12年以上学校教育者,不拥有进入日本的大学或专科学校的资格。
仅下列5所日语教育设施被认定能将在该设施的学习期间加算于学校教育年数上,取得大学入学资格。5所日语教育设施为:国际学友会及关西国际学友会的日本语学校、东京外国语大学留学生日本语教育中心、大阪外国语大学留学生日本语教育中心、中国吉林省的赴日留学生预备学校。除此以外,教育年数不足12年的外国人,即使毕业于日语学校也不能进入大学或专科学校。
要取得日本的入境签证,申请入境者原则上应具备在日本读书、生活所需的足够自备资金,必须能够证明从本国的汇款或得到奖学金等经费开支来源。但、对于申请入境者因所属国家限制携带外汇出国或从本国定期汇款有困难的情况时,申请入境者有在日本居住且能够确实负担其学费、生活费等所有开支的经费负担人的情况下,可作为例外批准入境。
注意:同意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等经费的负担人,应注意下列问题:
(A)由若干名经费负担人共同负担申请人的开支时,原则上不给予批准。
(B)为保证申请人能继续、稳定地在日本从事学习活动,经费负担人应具备一定的经济负担能力,而且在与申请人的关系上,必须被认为能够可靠地履行和支付申请人的学费、生活费等。
日语教育设施在接到入学申请资料后,按照其设施的校规等加以审核,将结果(准予入学或不准)通知本人。入境申请未被批准而不能入学时,一般情况下退还毕业证书原件及已交付的学费等费用。但是,如前所述,选考费一般不与退还。处理这些情况时,必须确认各设施的介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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