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是国家对尚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校的学生组织的学历认定考试,是教育考试制度的组成部分,也是以学校办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宽进严出、教考分离为特点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教育。取得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资格的学校,可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在普通高考本专科录取线以下确定相应的录取分数线,或本校自行组织入学考试。取得学历文凭考试资格的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除30%的课程由所在学校自行命题组织考试外,其余70%的课程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包括全国统考课、省统考课)和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合格,并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由省考办核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全国自考办统一印刷,在证书内芯上加盖试点学校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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