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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买奖券或抽奖活动中中奖,是否还要交税,如何计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中奖所得属于偶然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中奖所得税,以每次取得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20%比例税率,具体计税办法如下:
    1、个人购买福利奖券、体育奖券和公益奖券的中奖所得,不论是奖金,还是实物(按发奖单位的账面价格或当地国营商店零售价计算),在一万元以下的免税;超过一万元的,全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某人购买即开型福利奖券,中特等奖,奖金10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0×20%=2(万元)
    2、个人取得的有奖销售、有奖竞猜、有奖储蓄的中奖所得,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不论是奖金,还是实物,全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