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民政部门对实际核查中家庭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但是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低保待遇:
(1)因斗殴、赌博、吸毒、嫖娼等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
(2)申请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部门及街居组织提供职能培训或职业介绍的;
(3)拥有机动车辆的;
(4)拥有和使用移动通讯工具的;
(5)家中饲养观赏宠物的;
(6)3年内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饰现有住房的;
(7)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在私立学校或其他高收费学校(含大学)就读以及出国留学的;
(8)有高值收藏或投资有价证券的;
(9)到高档宾馆、酒店、舞厅消费或有高于低保标准的馈赠和礼金支出的;
(10)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
另外,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城市居民,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应当参加其所在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无正当理由连续2次不参加公益劳动的,取消低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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