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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相关问答

    1、市区经济适用房由哪个部门负责?
    市政府[2002]131号文件明确,市房产管理局作为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销售和管理的主管部门。
    2、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如何规定?
    经济适用房的成本价由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费(小区级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一半由城市人民政府承担,一半计入房价)、1-3%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7项因素构成。
    3、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有: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地方性收费项目全免;免交投资方向调节税,以政府确定价格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售房收入,按非营业性质对待;建设小区大管网已经配套的,免收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费;免收教育附加、人防工程费、商业网点费、水增容费、开发管理费、规划管理费。

    4、经济适用房价格如何管理?
    首先要建章立制,将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其次要把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第三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收费,增加承建单位负担。
    5、如何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需缴哪些费用?
    (1)购房人到户口所在地房管处(小区管理服务处)领取申购经济适用住房职工(居民)情况证明信。
    (2)经济适用住房申购人持夫妇双方申购经济适用住房职工(居民)情况证明信,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向职工单位或社区居委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3)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汇总后定期向辖区房管处(小区管理服务处)申报。
    (5)辖区房管处(小区管理服务处)初审后,向市房委办申报,对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
    (6)购房人持购房许可证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购买住房。
    (7)购房人到市房委办办理备案手续后到交易处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
    注:夫妇双方均无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申报;夫妇双方均有单位的由男方单位申报;单职工家庭由职工单位申报。
    需交纳的费用:①购房款②交易费③免收契税
    6、为什么要对中低收入家庭进行住房情况调查?
    对我市各单位中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困难户、特困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中低收入家庭的需求及其分布情况,可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建设选址等决策提供依据,改善市民的居住条件,切实履行政府在住房领域内的社会保障职能。